格力地產近日收到了上所關于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的通報批評決定,同時也收到了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的行政罰決定書。據決定書及相關公告顯示,格力地產在2018年至2021年的存貨減值測試中存在多個問題,包括錯誤選取子公司地產項目的可售面積和可比售價,以及未對可比售價進行修正等。這些問題導致公司高估了存貨的可變現凈值,并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由于累計提存貨減值,格力地產多計了6.26億元的凈利潤。其中,2018年度的凈利潤多計了4.42億元,占當年度凈利潤的86.21%;2019年度的凈利潤多計了303.81萬元,占當年度凈利潤的0.58%;2020年度的凈利潤多計了1.63億元,占當年度凈利潤的29.1%;2021年度的凈利潤多計了1886.13萬元,占當年度凈利潤的4.1%。此外,2022年度,格力地產多提存貨減值并計利潤6.26億元,占當年度凈利潤絕對值的23.34%。

由于上述會計差錯,格力地產的年度報告、債券發行公告、募集說明書等文件存在錯報。格力地產在2023年7月18日發布了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主糾正了違法行為,并采用追溯重述法對2018至2021年度的存貨跌價準備進行了補提,并對2018至2022年度的財務報表進行了追溯調整。

所指出,債券發行公告、募集說明書和定期報告是信息披的重要文件,投資者高度關注。但由于格力地產未準確計量存貨、資產減值等會計科目,導致披的財務數據不準確,損害了投資者的知權。這些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并被認定為違規行為。經過上所紀律分委員會審核,據相關規定,上所決定對格力地產及時任董事、總裁林強,以及時任財務總監蘇錫雄予以通報批評,并將此分通報給中國證監會,并記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據雷達財經注意到的信息,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于2023年9月28日下發了行政罰決定書。據決定書顯示,廣東證監局對格力地產給予了警告,并以300萬元罰款;對前任董事、總裁林強給予了警告,并以70萬元罰款;對前任財務負責人蘇錫雄給予了警告,并以50萬元罰款。

對此,上海仁盈律師事務所律師主任張晏維表示,如果上市公司的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損失,損投資者可以依法進行索賠。凡是在2023年7月13日收盤時持有格力地產票的損投資者可以報名參加索賠,索賠登記可以通過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88)免費進行。據天眼查的數據,目前格力地產的風險信息共有760條,涉訴關系有1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