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齊魯晚報·果然視頻報道了某東的采銷人員在社平臺上發布的一則關于商品價格的料。據了解,該采銷人員表示,某東收到了品牌商的律師函,原因竟然是平臺上某品牌產品的價格低于李佳琦直播間的售價,違反了品牌與李佳琦所簽署的底價協議。這一消息引發了熱議。

實際上,某東上該產品價格較低是因為該產品為自營產品,某東自掏腰包進行了補,希讓用戶以最低的價格購買心儀的商品。然而,這一做法讓某東的工作人員倍無奈,并對“頭部主播”有二選一行為提出了質疑。律師函上也表明,平臺多次違反合同約定,直接或間接修改產品銷售價,給該品牌公司與其他客戶合作中造了被違約的局面。

如果這則料消息屬實,那麼我們平時所聽到的“全網最低價”應該打個問號。實際上,隨著直播行業的興起,“頭部主播”、“控評”、“壟斷”這幾個關鍵詞也逐漸為該行業的通病。我們應該反思,這是良競爭還是惡控價?相信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那麼你平時更傾向于在哪里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