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證券面臨一樁舊案的糾紛再次浮出水面,該案已經持續了六年多。11月20日晚,東北證券發布公告,更新了與吉林敦化農村商業銀行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敦化農商行”)之間的訴訟進展。據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民事判決書,東北證券被判賠償敦化農商行近2.94億元及利息。東北證券在公告中表示,這是尚未生效的一審判決,公司將提起上訴。

該舊案始于2013年,敦化農商行以東北證券作為“東北證券長盈4號定向資產管理計劃”管理人,但東北證券在管理過程中未履行法定義務和約定義務,導致敦化農商行遭重大損失。敦化農商行于2021年5月19日對東北證券提起訴訟,要求賠償4.72億元。經過長時間的訴訟,東北證券最終被判賠償近2.94億元。

這樁糾紛對于東北證券來說是一個長達六年多的影。該公司在2013年立了“東北證券長盈4號定向資產管理計劃”,委托方是恒銀行南通分行。后來,該資產管理計劃的收益權轉給了敦化農商行。然而,昊融集團未能按期支付回購本金和溢價款,導致敦化農商行提起訴訟。在多次訴訟和上訴之后,東北證券被判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對于這次被判賠償的2.94億元是否會計今年的利潤計提,東北證券證券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司對一審判決不認可,肯定會提起上訴。他們將據案件的后續進展來決定是否計提賠償金額。

盡管面臨這起糾紛,東北證券今年的業績表現良好。前三季度,公司營收達到48.55億元,同比增長22.37%;歸母凈利潤為5.76億元,同比增長109.24%。公司解釋稱,營收增長的原因是投資業務收益的增加。

除了這起糾紛,東北證券還曾面臨過一樁舊案帶來的罰。2023年6月20日,證監會對東北證券進行了行政罰,認為公司在豫金剛石的非公開發行票保薦及持續督導中未勤勉盡責。東北證券被責令改正,并以罰款和沒收保薦業務收

盡管東北證券面臨一些挑戰,但今年的業績回暖給了公司一些息的機會。公司將繼續堅決維護自權益,并積極應對糾紛帶來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