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張小泉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因組織部人員刷單、虛假易和作出虛假評價,構虛假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行為,被杭州市臨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25萬元。這一罰決定于2023年11月13日作出。

據信用中國網站公布的行政罰信息顯示,杭州張小泉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違法行為類型為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行為)案。行政罰決定書中指出,該公司通過虛假易提高商品的好評率,對商品的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等進行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作流程為,在部建立微信群,發布需要刷的商品鏈接,由部員工拍下商品,并以拍A發B或者拍A發A的方式進行虛假易,收到商品后拍圖好評并退款,價為0元或1元(個別商品收取20元)。這樣可以提高商品的好評率。

杭州張小泉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刷單行為是到張小泉菜刀拍蒜斷裂事件(2022年7月廣州客訴事件)和疫期間商品負面評價的影響。為了提高部分商品的好評率,該公司組織部人員建立了微信群,通過拍A發B或拍A發A的方式進行刷單,價為0元或1元(個別商品為2元、10元、20元),并拍圖好評,以拉低差評。

從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4月25日,杭州張小泉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天貓方旗艦店共進行了19批次的刷單,訂單數量為316個,訂單金額為72836.8元,退款金額為72434.2元,實收金額為402.6元。在京東張小泉方旗艦店進行了2批次的刷單,訂單數量為29個,訂單金額為5321元,退款金額為5292元,實收金額為29元。刷單后還進行了虛假評價。

雖然萌尚吸管杯和銳志斬切刀是通過拍A發A的方式進行刷單,但由于基于易的刷單行為,仍然被認定為整上的虛假宣傳。

從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杭州張小泉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天貓方旗艦店的買家支付次數為408114次,京東方旗艦店的買家支付次數為45816次,兩個平臺合計支付次數為453930次,銷售額為41288583.88元。刷單易的支付次數占期間比為0.08%,銷售額占比為0.19%。2023年5月26日,該公司解散了“部福利群”。

行政罰決定書指出,杭州張小泉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通過刷單虛假易提升店鋪競爭優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的規定,即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因此,該公司構了虛假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行為。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的規定,經營者違反了該法第八條規定,對其商品進行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或通過組織虛假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監督檢查部門可以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并以二十萬元至一百萬元的罰款。節嚴重的,可以以一百萬元至二百萬元的罰款,并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對于杭州張小泉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行政罰決定書做出了以下理:1.責令停止違法行為;2.以罰款250000元,并上繳國庫。

該行政罰決定書還提到,2021年10月19日,杭州張小泉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因網絡平臺銷售烏檀木搟面板時將其表述為烏檀木整木產品,實際上為拼接產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構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行為,被以罰款。因該公司在案發后立即改正錯誤,并與投訴人達和解,并且組織了產品召回,使購買該商品的消費者沒有到損害,且這是首次違法,因此被減輕罰,罰款金額為5萬元。

據天眼查APP顯示,杭州張小泉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夏乾良,經營范圍包括日用品批發、廚及日用雜品批發、日用品銷售、日用雜品銷售、日用百貨銷售、日用化學產品銷售、互聯網銷售、金屬工銷售、家居用品銷售、家用電銷售等。其東是張小泉份有限公司。

此前,張小泉因“拍蒜斷刀”事件多次登上熱搜。2022年7月,有消費者使用張小泉菜刀拍蒜后,菜刀斷裂。消費者聯系張小泉京東渠道經銷商反映刀面斷裂問題,經銷商客服回復稱“菜刀不能拍蒜”,張小泉方面則稱經銷商客服回復不當。2023年1月,中消協發布了“2022年十大消費維權輿熱點”,其中包括了張小泉“菜刀不能拍蒜”警示企業須尊重消費者權益。然而,僅僅半年后,張小泉菜刀再次陷拍蒜斷裂的風波。有報道稱,2023年2月20日,江蘇徐州的一名男子抱怨張小泉菜刀拍了蒜后斷兩截。張小泉廠家回應稱,視頻中的刀度較高,是否能拍蒜取決于材質,度越大越脆,越容易斷,后續將提高產品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