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了《2023—2027年檢察改革工作規劃》,其中提到了在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和中國證監會派駐檢察工作機制的探索和完善。這一舉措對于促進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和提振投資者信心來說,無疑是一大利好。然而,我們也應該清醒地認識到,我國的資本市場在設立和發展過程中經歷了三十多年的風雨,暴出了許多問題,廣大投資者積怨頗深,對資本市場的詬病和期日益高漲,但又無從投訴。所以,對于這個被提及的所謂的“工作機制”,我們究竟不得而知。它是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呢?還是設立派駐“檢察室”?或者僅僅停留在紙上?這個我們不敢妄加猜測和評論。但至,我們可以看出最高檢開始關心和關注資本市場的發展狀況,這或許是一件好事。至于這個《規劃》能否起到作用、起多大作用,現在還不得而知,我們只能拭目以待,靜觀其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