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打假人王海料,深圳倆老板通過深圳市北電投資有限公司控制著A上市的奧士康科技份有限公司,倆人在北電公司的權各自價值約30多億。奇怪的是雖然倆人各自權價值30多億元,但是名為《權轉讓協議書》的合同均按1元錢轉讓權給合伙企業,1095天付清1元轉讓款;而另一份名為《權轉讓協議書補充協議》的合同則各按2億和3億轉讓權,180天付清2億和3億權轉讓款。倆人用合同到市場監督局備案登記過戶權。合同則在2年后拿出來去申請仲裁,以此解除權轉讓合同,把權再恢復到倆人名下。依法納稅,守法經營,這是企業家的基本良知,也是做企業最基本的道德底線。尤其是上市公司,為民負責,為民謀利,更是義不容辭的責任。幸好,這對夫妻老板已被舉報,相關部門已經理,假如查實的話,期盼能夠頂格罰,讓其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