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房產11月27日訊,旭輝集團份有限公司(簡稱:旭輝集團)近日發布了一份公告,宣布該公司收到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的警示函。據公告容,旭輝集團于2023年11月23日收到了中國證券會上海監管局下發的警示函(滬證監決【2023】289號)。警示函的主要容包括旭輝集團公開發行的“20旭輝01”等多只公司債券在上所上市,但2022年度的年度報告尚未及時披。旭輝集團于2023年4月28日發布了一份風險提示公告,提醒無法按時披2022年債券年度報告的況,并于2023年6月30日披了該報告。

據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公告(2020年第22號),旭輝集團的行為不符合《公司信用類債券信息披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第(一)項的規定,同時也違反了《公司債券發行與易管理辦法》第五十條和第五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據《公司債券發行與易管理辦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證監會采取了出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對于這一事件的影響,旭輝集團表示,收到的行政監管措施并沒有對公司的償債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并承諾將繼續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在收到警示函后,旭輝集團高度重視其中指出的問題,并認真反思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之。對于由此給投資者帶來的不便,旭輝集團深表歉意,并表示對分結果沒有任何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