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消費稅政策是一種增值稅,主要針對進口貨品和大部分國消費的貨品和服務進行征收。不征收消費稅的范圍包括住宅買賣和租賃,以及大部分金融服務。出口貨品和服務按0%的稅率征收。在公共衛生方面,例如公立醫院和綜合診療所,政府承擔消費稅的責任。新加坡的消費稅政策于1994年1月1日開始實施,稅率為3%。在1986年之前,新加坡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40%,個稅的定額也是40%,甚至在1982年時個稅定額高達55%。然而,政府意識到這一稅率過高,缺乏競爭力,無法吸引外來投資,也無法為新加坡人創造良好的就業機會。因此,政府決定進行稅制改革,將重心逐漸從直接稅轉向間接稅。直接稅是按收納稅,而間接稅則包括消費稅、增值稅和關稅等。

1994年開始征收消費稅時,政府承諾在五年不會提高消費稅。消費稅稅率初始設得較低的目的,并非是為了大幅增加稅收,而是為了讓人們逐漸接這一新政策。同年,為了減輕消費稅帶來的力,政府將企業所得稅從30%降至27%,將個稅定額從33%降至30%。到了2002年,政府再次調整稅制,提高間接稅稅率,并提供各種補,以減輕消費稅上漲帶來的負擔。2003年元旦,消費稅上漲至4%;2004年元旦上漲至5%。2007年7月1日,消費稅上漲至7%。政府同時提供高達40億新元的補,分五年派發,包括現金、公積金填補、水電費和組屋業費補等。政府表示,這些補能夠抵消低收家庭的消費稅上漲力。同時,政府逐步降低直接稅,使企業所得稅降至17%,個稅定額降至20%。

原本,政府宣布在2021年至2025年之間將消費稅稅率從7%提高至9%。但由于新冠疫的影響,這一計劃被推遲。最終在2023年元旦上漲至8%,2024年元旦上漲至9%。政府提供80億新元的補,以減輕上漲帶來的力。目前,企業所得稅為17%,個稅定額為22%。在2023財政年,四大稅種占新加坡稅收比例如下:企業所得稅占33.7%,個稅占22.6%,消費稅占20.5%,其他占23.3%,其中包括印花稅8.7%、房產稅7.4%、賭博稅4.1%、預扣稅3%。

除了新加坡,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標準消費稅/增值稅稅率也各不相同。不管是哪個國家或地區,征稅的目的都是為了支持國家的安全、教育、社會、衛生和基礎建設等發展。盡管大多數人都不愿意繳納稅款,但他們大多能理解稅的必要。人們更關心的是稅制是否公平公正,是否照顧到社會底層,以及財政支出是否有利于國家和社會的發展等方面。總的來說,人們并不是反對稅,而是希政府能夠明智地運用稅收,確保財政花費的公平、合理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