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銀行卡、微信、支付寶還是其他第三方支付平臺,只要你的收款金額超過一定的數額,就有可能被查,甚至被凍結賬戶!2023年10月,一家企業曾因個人賬戶收款未報稅構稅,僅罰款就高達300萬元。那麼個人賬戶收款多容易被查?《金融機構大額易和可疑易報告管理辦法》曾給出明確答案:這3種況,會被重點監管1. 任何賬戶的現金易超過5萬元;2. 公戶轉賬超過200萬元;3. 私戶轉賬超20萬元(境外)或50萬元(境)。

央行發布的銀發〔2018〕125號文件中提到,非銀行支付機構也需要提大額易報告,也就是說通過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機構進行大額易也會被稽查到!“雙高”人群監管更嚴!1.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曾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明確:①將建立健全以“信用+風險”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依法加強對高收高凈值人員的稅費服務與監管;②加強重點領域風險防控和監管。對逃避稅問題多發的行業、地區和人群,據稅收風險適當提高“雙隨機、一公開”查比例;③對瞞收、虛列本、轉移利潤以及利用“稅收洼地”、“合同”和關聯易等逃避稅行為,加強預防制度建設,加大依法防控和監督檢查力度。2. 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切實加強高收者個人所得稅征管的通知》:①將重點關注高收行業企業的中高層管理人員各項工資、薪金所得,尤其是各類獎金、補票期權和限制票等激勵所得;②推進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常態化管理,不斷提高申報數據質量,加強申報補繳稅款管理;③對以各種發票沖抵個人收,從而逃個人所得稅的行為,嚴格按照稅收征管法的規定予以罰;④對投資者本人及其家庭員從法人企業列支消費支出和借款的,應認真開展日常稅源管理和檢查,對其相關所得依法征稅;涉及金額較大的,應核實其費用憑證的真實、合法;⑤加強稅務機關與公安、工商、銀行、證券、房管、外匯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相關部門與機構的協作,共涉稅信息,完善配套措施。最后提醒大家:注意保護個人信息,勿進行非法易!1. 遵守法律法規,不進行非法易、洗錢等違法行為;2. 在使用微信、支付寶等平臺進行轉賬收款時,要注意保護個人信息的安全,不要隨意泄給他人;3. 如果轉賬收款金額超過了規定的數額,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并接審查。編輯:張天一資料:申工社*轉載請注明來自上海楊浦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