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杠桿是金融系中的一個作,它存在于證券、保險、市和銀行等領域。讓我們以銀行為例來解釋金融杠桿的原理。假設你將100萬存銀行,一年后可以獲得2萬的利息。然而,如果你向銀行貸款100萬,需要支付10萬的利息,普通人可能會認為銀行從中賺取了這8萬的差價。然而,事實并非如此簡單。

在金融系中,銀行并沒有直接提供給你現金,而是給了你一張100萬的承兌匯票。你將這張匯票給某人,然后他又將其給另一個人,以此類推。在這個過程中,銀行并沒有花費一分錢,只是提供了一張紙。當然,銀行不能無限制地開出這樣的匯票,因為每筆100萬的貸款利息都是10萬。假設銀行可以開出100張匯票,那麼銀行就能獲得1000萬的利息,而你的存款利息只有2萬。因此,這100萬最多只能為我們賺取8萬,而在金融系中,銀行卻能賺取998萬,這就是金融杠桿的原理。

也許有人會認為,這種模式與我們普通人沒有什麼關系。然而,很多人已經將這種杠桿模式應用到生意上,用一年的時間賺取了別人一輩子的財富。舉個例子來說明這一點。比如,某人經營著兩家健館,為了以超低的價格吸引顧客,他舉辦了一場活,將原價為128元的課程降價至38元。一旦顧客被吸引到店里,他再以無法拒絕的價格引導顧客辦理會員卡,比如充值一千送一千。如果每天功辦理會員卡的顧客有十個,那麼這家店每天就能賺取1萬元,每月賺取30萬元。

也許有人會說,這些錢實際上是顧客的,最終還是要提供服務并扣除本,所以這30萬并沒有剩下多。但是,想想銀行的況,銀行的錢也是我們存的,最終也要還給我們,為什麼它們沒有倒閉,反而賺錢了呢?按照銀行的模式,你第一個月在第一家店賺了30萬,你拿著這30萬去開設第二家店,然后用這些顧客的錢開設更多的店鋪。當然,不是所有的店鋪都能盈利,那麼對于不賺錢的店鋪,直接關閉即可。如果有顧客要求退還會員費,他們可以采用銀行的模式,告訴顧客可以到其他店鋪使用會員卡,這樣就可以利用前面開設的店鋪進行吸引新顧客和引流,然后關閉虧損的店鋪,留下效益好的店鋪。

這樣一來,前面開設的店鋪使用了顧客的錢,后面圈到的顧客又為前面的店鋪引流,從而實現了前后端的雙贏。如果一個店鋪每月能賺取30萬元,那麼100家店鋪就是3000萬元,一年就是3.6億。銀行吸納的是百姓的存款,而這些店鋪吸納的是會員的預存款,道理是一樣的。你明白了嗎?

無論在任何行業,機會都是存在的,問題在于是否有賺錢的思維方式。因此,做生意的難度不在于市場的競爭,而在于你的商業模式和賺錢思維是否跟得上時代。無論你是賣水果、開飯館還是健館,只要你有一個好的商業模式,你就能用最前沿的方式擊敗競爭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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