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11位億萬富豪或前億萬富豪曾經進過監獄。他們的份地位和財富讓人難以置信,但他們也因犯罪行為而付出了代價。其中一位最近被判刑的是前加貨幣億萬富豪山姆·班克曼-弗里德(Sam Bankman-Fried)。他被判犯有七項欺詐和共謀罪,預計將面臨長達110年的監。班克曼-弗里德的案件引起了廣泛關注,因為他的年齡和可能的刑期使他為可能是歷史上獄時間最長的億萬富豪之一。

然而,班克曼-弗里德并不是第一個被監的億萬富豪。事實上,至有11位億萬富豪或前億萬富豪進過監獄,其中3人仍在監獄中,另外1人于居家監階段。這些富豪們選擇了白領犯罪作為他們的武,他們的罪行包括策劃詐騙、賄賂等。然而,也有一個例外,墨西哥毒梟華金·古斯曼·埃拉(Joaquin Guzman Loera),他以“矮子”(El Chapo)聞名。他曾經是一個億萬富豪,領導著一個龐大的販毒集團,他的罪行涉及數百噸可卡因的非法進口。他被判無期徒刑,目前正在服刑中。

在這些11位富豪中,有7人已經不再是“十億元俱樂部”的員,其中許多人是因犯罪而退出的。他們的財富在監期間到了嚴重的損失。例如,艾倫·斯坦福(Allen Stanford)是其中一位。他因策劃了有史以來最大的龐氏騙局之一而被判110年徒刑,家也從億萬富豪變為零。類似的況也發生在其他富豪上,他們的財富遭了重大打擊。

然而,還有一些富豪在服刑期間保持了一定的財富。郭炳江(Thomas Kwok)是其中之一,他在服刑期間仍擁有19億元的財富。他因行賄被判五年監,但在服刑三年多后獲釋。同樣,李在镕(Jay Y. Lee)也在服刑期間保持了86億元的財富。他因賄賂被判五年徒刑,但在服刑11個月后被釋放。

這些富豪們的案件引起了公眾的關注和的關注。他們的故事提醒人們即使是最富有和功的人也可能犯下錯誤,并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他們的財富在監期間到了嚴重的損失,這也是對他們犯罪行為的一種懲罰。然而,一些富豪在服刑期間仍能保持一定的財富,這也反映了他們在犯罪之前積累的巨大財富。總而言之,這些富豪們的監獄經歷向我們展示了金錢和權力并不能使人逍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