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市存在大量的造假行為,造市場的不穩定和投資者的損失。造假的手段多種多樣,包括利用貨幣資金、設立財務公司、做假賬等。這些手段讓公司實控人占用上市公司的資金,損害了小東和債權人的利益。

貨幣資金一直被認為是最不容易造假的項目,因為銀行提供了對賬單和審計函證,可以驗證公司的現金余額。然而,一些上市公司利用銀行的資金池業務,將資金從子賬戶轉移到母公司或其他地方,虛增了公司的貨幣資金。例如,康得新就使用資金池業務,讓150億元的貨幣資金不見了。這種方式需要銀行的配合,銀行只提供子賬戶的數據,不提供整個資金池的況,使得貨幣資金的造假變得容易。

另一種常見的造假手段是通過設立財務公司來占用上市公司的資金。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為企業集團員單位提供財務管理服務,實質上是讓大東占用上市公司的資金。東旭電就是通過財務公司來占用資金,導致無法償還到期債務。這種方式相對較為合法,但仍然損害了小東和債權人的利益。

做假賬也是一種常見的造假方式。公司通過虛構收本等手段,形應收賬款,然后在期末借款將應收還回,達到虛增利潤的目的。欣泰電氣就是使用這種方式進行現金流的造假。然而,這種方式的違法本較高,一旦被發現會到監管機構的嚴懲。

來說,無論是哪種造假方式,其實質都是實控人占用上市公司資源的手段。這些手段現了人的貪婪和投資者的盲目。投資者限于對行業和企業的不了解,往往難以發現和避免造假,導致錯誤的投資決策。因此,投資者需要加強對公司的盡職調查和風險防范意識。

中國市需要加強監管力度,嚴厲打擊造假行為,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同時,投資者也需要提高自的風險認知和投資能力,以避免為造假的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