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支付便利化水平的提升,人們越來越多地使用銀行卡、手機進行支付,現金的使用機會越來越。然而,一些商家或公共服務領域開始出現拒收人民幣現金的不良現象。這樣的行為對不對呢?作為消費者,如果遇到拒收現金的商戶我們應該如何維權呢?

據中國人民銀行駐馬店分行,2023年該行共接到3起通運輸領域的拒收現金投訴,投訴對象為客運站、出租車。一些小超市、街邊店鋪因沒有零錢而拒收現金的現象也時有發生。雖然隨著數字科技的蓬發展、支付手段的逐漸富,越來越多的人愿意用電子方式進行消費和易,“無現金易”已然為普遍現象,但是人民幣作為法定貨幣,其地位不容挑戰,形象尊嚴不容挑釁。一些商家為了避免麻煩變相拒收現金,這些行為是對法定貨幣的歧視和。老年朋友們無法像年輕人一樣,輕松使用智能手機掃碼支付,但他們的消費習慣不能被漠視。

據《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我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包括紙幣和幣,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拒收現金。拒收現金是屬于違法行為。如果你在消費時被拒收現金了,應在違法現場進行錄像取證,以書面形式向中國人民銀行支行進行舉報,并將錄像提供給執法人員,或撥打12363咨詢電話反映況,說明違法節,包括時間、地點、單位、人員、事實依據等。中國人民銀行駐馬店分行相關人士表示,社會公眾遇到拒收人民幣現金行為,可依法維權。廣大經營主應強化法治觀念,尊重公眾支付選擇權,共同打造現金和諧流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