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分為職工和居民兩大類。雖然國家建立了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但實際上城鄉戶籍制度導致了養老金的差別。養老金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職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養老金積累和運作本著國家、集和個人共同負責的原則。目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屬于退休制度,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不是退休制度。

在養老金政策制定和運行過程中,為了現“多繳多得”的原則,國家規定了不同的繳費比例,從60%到300%不等。這導致個人養老保險金賬戶繳納金額和累積數的不同,進而影響退休后的待遇。各個單位在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時,可以據經濟狀況選擇不同的繳費標準。不同繳費比例帶來的差異是巨大的,繳納金額相差5倍,退休后的養老金也會存在巨大差異。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2014年國家整合新農村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而來。無論是農村還是城鎮居民,待遇計算方式都是一樣的。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據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目前設定為每年100元到1200元不等,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可據經濟發展水平適當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按規定逐年繳納保費,多繳多得。

兩種養老保險制度的最本不同是居民養老保險以國家補為主,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年輕人繳費、供養已經退休的老人為主。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的加速,養老保險制度面臨著巨大的挑戰。一個正在加速老齡化的社會意味著勞力市場將逐漸收,經濟增長的力也會到影響。同時,醫療、養老和社會保障力也在持續加大。年輕一代將肩負起更重的家庭和社會責任,不僅要為自己的未來籌謀,還要確保父母和祖父母的老年生活得到妥善的照料。

居民養老保險由于繳費低,即使使用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這種隔代供養的模式,也提高不了多養老金待遇。因此,養老金的高低除了國家和當地政府政策的影響外,還與每年繳費金額有很大關系。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迫在眉睫,以適應我國人口老齡化的現實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