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建行發布的貸款利率調整政策引起了爭議。對于普通老百姓來說,這個問題確實不太好理解。雖然都是建行發布的政策,但有的人甚至是中介堅稱按照新LPR(貸款市場報價利率)4.2%加當年的加點下限執行,而另一些人則認為應該按照貸款當時的LPR加當年的加點下限計算。這兩種觀點都有各自的理由。

個人的最新理解是,大概率是按照貸款當時的LPR加當年的加點下限來計算。為什麼這麼認為呢?因為建行明確表示,本次調整不涉及LPR,只是調整加點數。那麼我們該如何理解這個說法呢?

所謂利率的“下限”是指“LPR+當時的最低加點數”組的整利率。這里的LPR是指當時的LPR,不能低于這個整下限利率。舉個例子來說,假設鄭州地區的貸款當年的LPR是4.65%,加上當年的最低加點數1.23%,那麼整的利率下限就是5.88%。而現在調整的目標是將當年的加點數調整為當年的最低加點數4.65%+0.05%,即4.7%。因此,最低能夠調整到4.7%的概率很大,否則就沒有必要強調“本次調整不涉及LPR,只是調整加點數”。

總之,對于建行貸款利率調整問題,普通老百姓可能難以理解。據個人的最新理解,大概率是按照貸款當時的LPR加當年的加點下限來計算。這一結論基于建行所說的“本次調整不涉及LPR,只是調整加點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