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證券日報網報道,康惠制藥在11月15日晚間發布公告稱,其控子公司四川春盛藥業集團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春盛藥業”)與都銀行都江堰支行簽署了一份借款合同。據合同,都銀行擬向春盛藥業發放500萬元的短期貸款,貸款期限為一年,該筆貸款的主要用途是用于購買原材料和日常開支。

作為擔保方,康惠制藥于同一天與都銀行簽署了一份保證合同,為上述貸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

同時,春盛藥業的董事長駱春明先生及其一致行人尹念娟士也與公司簽署了一份反擔保合同。據合同,他們以連帶責任保證的方式,承擔了公司所擔保的債權本金的49%范圍的反擔保責任。反擔保方式與公司的擔保期限一致。

在此之前,公司已向春盛藥業提供了3000萬元的擔保。而本次擔保后,公司為其提供的擔保余額為3500萬元,沒有超過公司2022年度東大會審議批準的擔保限額。

以上是康惠制藥子公司春盛藥業獲得500萬元短期貸款的相關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