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西稅收居民份認定規則

一、個人符合下列況之一的個人應視同西稅收居民:據第3.000/99號法令–所得稅法和第18至19(RIR/99)行政法令,個人應視為西稅收居民。個人或法人不論收來源于何地,都需要就其全球收和資本收益負有所得稅納稅義務。納稅人需要按照稅收居民相關規定對自所得稅義務進行自我評估,并按要求進行年度所得稅納稅申報。

二、實如果一個實依照西法律立,或者其選擇將企業總部設立在西,該實將被視為西稅收居民。實不論收來源于何地,都需要就其全球收和資本收益負有所得稅納稅義務。納稅人需要按照稅收居民相關規定對自所得稅義務進行自我評估,并按要求進行年度所得稅納稅申報。

三、不視為稅收居民的實西法律沒有關于非稅收居民實的特別規定。一般況下,不符合稅收居民條件的實應視為非稅收居民。西政府不對其利分紅征稅,也不對分支機構利潤征稅。非居民無需進行年度所得稅納稅申報。然而,如果非居民在西擁有資產(如房地產、銀行賬戶、票、車輛等),則必須向西聯邦稅務局注冊為西納稅人。同樣的,外國公司通過在西設立的分公司、子公司、辦事或通過代理人、代表在西境經營業務的,也必須在相關政府機構注冊。實的分支機構、辦事或代表在稅收范疇下等同于一個稅收居民實,并應就歸屬于這些分支機構、辦事或代表的收納稅。

四、聯系方式

如果有任何問題,可通過以下聯系方式咨詢:

聯系人:Genevieve Castello Branco

電子郵箱:genevieve.branco@receita.fazenda.gov.br

聯系電話:(55 61) 3412-4847

第二部分:西納稅人識別號編碼規則

一、納稅人識別號介紹

西聯邦稅務局向每一個已注冊的納稅人發放唯一的識別號。納稅人份識別號據稅收居民類型的不同(即個人或實)而有所差異。

1.個人:個人的納稅人識別號為CPF,用于國民和稅收居民。(參見行政法令–IN RFB 第 1.042/10 號)

2.法人:法人的納稅人識別號為CNPJ,用于實(包括公司、合伙企業、基金會等)的納稅人識別。(參見行政法令–IN RFB 第 1.470/14 號)

一般來說,非西稅收居民的自然人或法人如在西擁有資產,如房地產、車輛、銀行賬戶、投資了公司、合伙企業等,都需要申請注冊CPF 或 CNPJ 號碼。申請注冊流程請參見以下鏈接。

二、納稅人識別號編碼規則

納稅人識別號的編碼規則據稅收居民類型的不同(即個人或實)而有所差異。對個人而言,其納稅人識別號由11位數字組(最后2位數字是前9位數字的算運算結果);對法人而言,其納稅人識別號則由14位數字組,格式為XX.XXX.XXX/XXXX-XX(前8位數字代表公司,“/”號后4位數字用于區分分公司或子公司,最后2位數字是前12位數字的算運算結果。)

三、如何找到納稅人識別號

要找到納稅人識別號,可以參考以下途徑:

- CPF號碼:可以通過份證件、駕照、職業證件(如律師資格證)等方式找到。

- CNPJ號碼:可以通過公司的相關文件和資料找到。

四、國網站信息

如需了解更多關于納稅人識別號的信息,請訪問以下鏈接:

- CPF:http://www.receita.fazenda.gov.br/PessoaFisica/CPF/CadastroPf.htm

- CNPJ:http://www.receita.fazenda.gov.br/PessoaJuridica/CNPJ/ConsulSitCadastralCNPJ.htm

五、聯系方式

如果有任何問題,可通過以下聯系方式咨詢:

聯系人:Genevieve Castello Branco

電子郵箱:genevieve.branco@receita.fazenda.gov.br

聯系電話:(55 61) 3412-4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