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小米集團向中國證監會提了一份申請,請求推遲召開發審委會議。據申請,小米集團經過反復慎重研究后決定分步實施在香港和境的上市計劃。來說,小米將先在香港上市,然后再通過發行CDR的方式在境上市。證監會回應稱,將尊重小米集團的選擇。

然而,與6月14日證監會發給小米的《反饋意見》聯系起來,這一申請顯出破綻。小米回應證監會2.5萬字的《反饋意見》僅用了不到80字,核心容是“不玩了”。小米計劃圈錢超過300億,這將大大減輕在香港發售的力,因此CDR對小米來說不僅僅是個虛名。此外,中國政府非常重視“開門紅”,獲得CDR的第一單意味著方和投資機構的青睞。因此,暫緩申請CDR對小米來說是一項艱難的決定。此時正值小米在香港IPO的關鍵時刻。一方面,小米聲稱“基石投資人競爭激烈”,另一方面,他們急切地想說服外資機構來參與。在這個時候與證監會糾纏可能會耽誤大事。

證監會的《反饋意見》包括了84個問題,涉及規范、信息披等多個層面,包括同業競爭、公司治理、權激勵、關聯易等容。其中,《反饋意見》質疑了小米作為互聯網公司的自我定位:“請發行人結合公司主要產品、業務實質、收占比、利潤來源等,說明公司現階段定位為互聯網公司而非件公司是否準確。”另外,《反饋意見》進一步詢問:“公司定位為一家件引流、互聯網變現的科技創興公司。請發行人結合公司互聯網獲客方式、除了通過件獲客,能否通過其他互聯網方式獲客、以及國智能手機增長趨勢、滲率等況,說明未來互聯網變現的趨勢、業務增長空間、是否備未來持續增長的能力。”這些質疑使得小米作為“假扮互聯網公司”到了廣泛的質疑。虎嗅在5月7日的文章中稱:“什麼時候市值與手機出貨量鉤,小米才能算真正的互聯網公司。”這一次,證監會在某種程度上替投資者守住了“球門”。

另外一些問題也比較尖銳,例如:“公司目前尚未取得游戲和在線閱讀《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證監會要求發行人補充披尚未取得部分經營業務資質是否屬于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是否能夠保持公司業務持續經營,是否有行政罰風險或停業風險。”證監會對于想要從事互聯網業務的公司關注牌照問題是合理的。另外,“發行人招說明書大量引用艾瑞咨詢的資料和數據,請保薦機構和律師核查相關報告是否為發行人本次發行上市定制,是否為付費報告,是否為公開報告,請就其客觀和公正發表意見。”這一問題引起了證監會的關注。事實上,讓小米到沮喪的可能不僅僅是84個問題本,也包括《反饋意見》中的口氣:“使用客觀、平實語言進行描述,刪除有廣告彩、浮夸、恭維的語言和表述。”另外,證監會沒有明說的是,在A融資中,政治待遇非常重要,資質和得分也決定了是否能夠功。例如,工業富聯要融資272億,因為郭臺銘是國際影響力的企業家,所以問題不大。富士康是留在中國大陸發展還是轉投印度,也有風向標意義。明德時代計劃融資130億,最終只獲得了65億。小米想要融資300多億,這個要求有些過高。

小米IPO面臨的最大阻礙是估值偏高。作為有遠大抱負的企業,不應過于在意IPO的估值。當年百度和騰訊上市時,估值均為8億元左右。李彥宏和馬化騰并沒有像雷軍這樣過多地關注估值問題,如今兩家公司的市值分別達到了800億元和500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