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需要思考一下,這些個戶開店鋪其實都是普通老百姓,他們辛辛苦苦地掙扎在生活中。他們沒有工作,沒有社保,沒有醫保,但是他們沒有給國家添麻煩,沒有增加國家負擔,而是租了一個店鋪,自己經營生意。他們不僅解決了自己的就業問題,還促進了商品流通,給社會的普通人提供了便利,甚至有些人還解決了他人的就業問題,他們對社會有很大的貢獻,同時也是民營經濟的一部分。城管對他們隨意罰款,實際上給他們造了經濟和心理上的雙重打擊。這會讓他們到孤立無援,讓他們到絕,失去對做生意的信心,讓他們戰戰兢兢、如履薄冰。他們會一直擔心,哪一天又會被執法部門罰款。有人可能會說,只要你做生意合法就不會被罰款。說這種話的人可能沒有經商經驗,或者缺乏社會經驗。任何做生意的人都知道,你不可能完全合法地經營,這涉及到某些法規可執行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