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能集團10日發布聲明,澄清了有關姚振華董事長“下落不明”或被拘留的傳聞,并呼吁相關停止傳播不實信息,以避免造不必要的社會影響。公司強調保留追究傳播不實信息的法律責任的權利。

近日,一份深圳市羅湖區法院的《查證結果通知書》在網上流傳,引發了關于姚振華董事長的“下落不明”傳聞。通知書顯示,由于姚振華目前下落不明,法院無法有效通知他到院接調查,因此擬決定對其實施拘留,原因是他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違反財產報告制度。

該通知書所提到的被執行人是深圳市寶能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而寶能集團的法人、主要負責人和實控人均為姚振華。據知人士,上述文件中“下落不明”的被執行人指的就是姚振華。

然而,寶能相關人士表示,這一信息是不實的,在發布之前并未向寶能方面求證。他們從羅湖法院執行局了解到,執行法明確表示這是法院新來書記員的作失誤,將盡快向院里領導報告解決。羅湖區人民法院也告訴,他們正在核查這一況。

據了解,這已經是姚振華再度“下落不明”的事件,但是否涉及被拘留尚不明確。寶能相關人士表示,姚振華在10日仍然接待了客人,并且還在最近幾天參與了公司的文件流程簽字。

以上消息來源于寶能集團的方網站,以及南方都市報、第一財經、每日經濟新聞等。公司再次強調呼吁停止傳播不實信息,并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