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上午,關于姚振華失聯的消息在網上流傳,甚至有人自上聲稱姚老板已被抓。寶能集團立即回應稱姚老板沒有被抓,正常上班,并將責任歸咎于法院新來的書記員。然而,為了有效辟謠,姚振華本人最好親自出面并在桌子上放一張今天出版的報紙,這是打破謠言最好的方式,比發布聲明更有效。但是,寶能集團目前面臨的問題讓姚老板非常頭疼,估計他沒有時間和力出面,只能通過痛罵負責對外宣傳的領導來發泄一下。

為什麼會有姚振華失聯的傳聞呢?這起傳聞源自深圳市羅湖區法院的一份查證結果通知書。我仔細閱讀了這份通知書,發現了幾個值得探討的細節,現在與大家分

首先,通知書中提到的被執行人并不是姚振華,而是寶能投資集團。從通知書的第一段可以得知,該案是一起勞糾紛仲裁案。推測是寶能的一名前員工被解雇后未能獲得工資或賠償金,因此申請了仲裁,并在仲裁勝訴后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被執行人是"深圳市寶能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需要注意的是,在法律上,"人"并不一定指個人,法人也是"人",在商業訴訟中,"人"在大部分況下指的是法人,而公司則是最典型的法人。因此,承擔仲裁敗訴后果的被執行人是寶能集團,而不是姚振華個人。據有限責任公司的制度,寶能公司沒有錢也不會涉及到姚老板的個人財產。通知書后面提到的"被執行人下落不明"同樣指的是寶能投資公司,而不是姚振華下落不明。寶能集團可能已經搬離了工商信息上的注冊地址,導致法律文書無法送達。

其次,寶能集團是否真的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查證結果通知書的第二段寫道:"經向銀行、國土、工商、證券、車管等相關部門調查,未發現被執行有(其他)可供分的財產。因此,本案的被執行人沒有可供分的財產。"寶能集團確實面臨資金周轉困難,但畢竟是一家巨型企業,怎麼可能一無所有呢?至還有幾棟與寶能有關的房產。這里又要提到有限責任公司制度了。寶能投資集團是控母公司,幾乎不從事任何業務,名下的資產確實不會太多。而且從2020年開始,寶能投資集團開始規避風險,社保人數從2019年的449人降至2020年的0人。寶能投資集團名下沒有可供分的財產是很正常的。這也是姚振華的聰明之,當初與員工簽訂合同時使用的是沒有財產的空殼公司,或者提前通過各種方式轉移了財產,實際用工的公司與員工之間沒有法律關系。員工只能起訴簽訂合同的母公司,集團旗下各子公司的資產不能用于執行與母公司有關的債務。簡而言之,姚老板有財產,整個寶能集團有財產,唯獨與員工簽訂勞合同的寶能投資公司沒有財產。不得不承認姚老板是金融和法律方面的高手,在如此困境下仍然能夠擺責任。畢竟,他曾經差點從萬科的靈魂人王石那里奪走萬科控制權,被稱為"金融野蠻人"。

第三,法院新來的書記員搞錯了,姚老板并沒有被抓。爭議最大的地方在于通知書中提到的"本院擬決定對其(或法人、主要負責人)實施拘留"。這段文字本沒有問題,法院可以對那些拒不還款的老賴實施司法拘留,這是一種司法拘留,與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不同。然而,可以實施拘留并不意味著一定要拘留,還需要況來判斷。例如,恒大早已經陷困境,2021年開始就有大量與之有關的訴訟和強制執行案件,2022年數量更多,作為實際控制人的許家印直到今年下半年才被實施強制措施。融創、佳兆業等陷債務危機的房地產企業的實際控制人、法人和負責人至今也沒有被拘留。姚振華既沒有逃跑,也沒有將資產轉移到境外,即使寶能和他為被執行人,也不一定需要拘留。如果真拘留了寶能,公司仍然沒有錢償還債務,結果只會導致運營更加混,債務風險越來越大,化解債務的能力越來越差,這并不好。我估計法院的工作人員在編輯查證結果通知書時使用了之前的模板,忘記修改或刪除,結果讓大家誤以為寶能投資公司的大東姚振華被拘留。然而,這次沒有被抓并不意味著未來一直能夠安然無恙。寶能的困境雖然沒有恒大集團那麼嚴重,但也不容忽視,給社會帶來了不小的傷害。如果姚老板不好好學習,想效仿許家印的做法,那麼等待他的結局將會和許家印一樣。兩人都在廣東,或許可以一起做個伴。從這個角度來看,對許家印實施刑事強制措施是有效果的,至讓一些原本打算搞點小作的暴雷企業老板不敢輕易嘗試,讓他們明白安心理問題是唯一的出路。以上純屬個人觀點,歡迎關注、點贊@王五說說看,您的支持是對原創最好的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