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近日發布通告,從12月1日起,宜昌生鮮食用農產品市場將全面止使用“生鮮燈”。這一措施被認為是消費者的福音。

許多市民在購買生鮮食品時都遇到過這樣的問題:在生鮮超市里看到的鮮紅類、潔白海鮮、翠綠蔬菜看起來新鮮人,但是一到家里卻發現與超市里看到的相差甚遠,無論是澤還是新鮮度都大打折扣。而這種差距的背后,往往是一盞“生鮮燈”。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宜昌市市場監管局發布了關于銷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生鮮燈”的通告。一旦該令施行,使用不符合規定的照明燈的農產品銷售者將被責令改正,并到警告;如果拒不改正,還將面臨5000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這一措施被認為將極大地保護消費者的利益,消費者購買的生鮮食品將不再到“生鮮燈”的誤導,從而提高購買的可信度和滿意度。宜昌市的這一舉措不僅對消費者有益,也對提升整個市場的誠信度和品質起到了積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