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亳州市利辛縣的劉先生因為一場意外的貸款糾紛,陷了不良征信的泥潭。作為貸款擔保人的他,由于銀行錯誤地將結清時間寫了18190年,不良信用記錄為了他的困擾。劉先生希銀行能夠取消這一不良征信記錄,但事的經過令人唏噓。

劉先生提供的結清證明顯示,他在2021年8月13日為李士擔保貸款280萬元,而截至今年11月1日,李士已償還了所有借款。然而,利辛農村商業銀行在開結清證明時,竟然將時間寫了20213年,將結清時間推到了18190年之后。這個錯誤導致劉先生的信用記錄到了負面影響,讓他在辦理其他事務時倍困擾。他對銀行表示不滿,并希銀行取消不良征信記錄。

隨后,記者采訪了負責辦理該筆貸款和開結清證明的利辛農村商業銀行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坦承存在工作失誤,并解釋說:“這個事是我們開的證明多了一個數字,把2023寫了20213。現在已經出了一個正確的結清證明。”然而,他對劉先生遭遇的不良征信記錄問題回應稱:“上不良征信記錄跟這個(記者注:開錯證明)沒關系,上不良征信記錄主要是借款人沒有按時償還貸款,這筆貸款應該在2022年8月13日歸還,但當時就逾期沒有歸還,跟我們開的證明沒有必然關系。”

對于劉先生提出的希取消不良征信記錄的請求,該銀行工作人員表示:“這個我們也無能為力,貸款已經逾期歸還了,今年10月20日才結清,我們才出的一個結清證明。”這場安徽的貸款風波引發了人們對銀行業務作和征信系的思考。是否存在更為靈活和人化的解決方案來理類似問題?銀行的失誤是否應當影響到客戶的信用記錄?這一系列問題不僅關乎個利益,也牽涉到整個金融行業的規范和服務水平。劉先生的遭遇為一種警示,也讓人們更加關注銀行業務的嚴謹和客戶權益的保障。希這起貸款糾紛的解決能夠為未來類似問題的應對提供一些借鑒和改善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