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0歲之前,我覺得花錢才是帶來快樂的源泉。每天都想著如何盡樂,再加上社不斷導我去消費,那時候的我并沒有太多社會經驗,整天只知道花錢。剛搬到上海的時候,工資只有兩三千,但我卻穿著耐克aj,經常買GXG、馬克華菲等品牌服,還讓朋友也開始穿名牌服飾和鞋子,而且每周都不了火鍋。甚至因此欠下了不網貸,接下來的幾年里都在還債,日子過得非常艱難。如今我已經30歲了,還結了婚,別說買鞋子了,就連出門吃碗炒飯,我都要在10元和13元之間做出選擇。到了而立之年,我的消費觀念變得更加理了。雖然花錢的地方更多了,但也多了一個人和我一起消費。再加上經歷了口罩和經濟不景氣,我開始更加意識到存錢的重要。畢竟,我的角已經不同了,自然也開始學會存錢。存錢可以讓我的生活更從容,也能提高家庭抵風險的能力。如果能回到20歲,我會告訴自己要理花錢,但也要量力而行(千萬不要支消費),盡可能地存點錢,將來的你一定會非常謝現在的自己。今年你有存錢了嗎?你是否擔心存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