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和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最近發布了存量房貸利率下調的通知。目前尚不清楚各大銀行將如何執行存量貸款利率的下調。如果您目前的房子已經有貸款,想要獲得更低利率的貸款,就需要進行新貸款,或者稱為“再貸款”,英文稱之為“refinance”。盡管我國的制度和方法可能與西方不相同,但有一點是確定的:如果您已經與貸款機構簽署了長期貸款協議,并且貸款尚未到期,那麼您將無法避免LPR基礎上的加點。LPR是浮的,但此次央行要求調整LPR上的加點,這就相當于“再貸款”。

如果借款人不付出代價,貸款機構是不可能免費地修改合同并主降低收取的貸款利息的。否則,就是否定了過去的合同,那麼合同還有什麼用呢?而且,合同涉及的金額是金融機構的利潤。我們可以參考西方的再貸款制度。在再貸款時,您需要重新向銀行(同一家或另外一家)申請貸款,按照現行市場利率獲得新貸款,然后用新貸款來還舊貸款。銀行和金融機構之所以愿意提供新貸款,一是法律和合同允許房主提前還貸,二是再貸款和舊貸款的銜接無,金融機構沒有風險,三是金融機構可以獲得新貸款的費用,四是貸款人支付了一筆費用后獲得了更低利率(市場利率)的貸款。

國,一般30萬元的再貸款,借款人大約需要支付再貸款金額的1.5%到2.5%。再貸款費用需要據房子的價值、貸款人的信用,以及再貸款的金額來決定。西方的再貸款市場非常大,也是商業銀行的利潤源泉,備銀行歡迎。這可能讓人到奇怪,為什麼銀行會歡迎人提前還貸?這還與另一個投資機制相關,即再貸款的轉讓和易市場。

在央行和監管總局公布利率下調通知之前,我國銀行過去不給已經有貸款的個人做再貸款。因為有“認房又認貸”制度,即個人即使用其他資金歸還房屋抵押貸款,再想抵押房子借錢,因為有了貸款記錄,銀行無法提供首套貸款條件。總之,如果想做存量貸款利率下調,您就要準備付一筆錢。當然,由于新貸款利率低于原貸款,持有房子和還貸一年或幾年之后,您就能收回再貸款費用。收回再貸款費用的期限長短,要看新利率低于原利率多,以及再貸款費用多。如果在收回再貸款費用支出之前,不幸需要賣房,那麼就得不償失了,還不如現在不要再貸款。但這個決定取決于個人。

從金融機構的角度來看,它們有統計數據,知道再貸款的比例大致多。由于我國的地產抵押貸款的收費到統一的管理,并且貸款金額相對個人收而言較大,估計降低存量貸款利率的費率會低于歐國家。由于缺乏貸款的轉讓和易的配套市場,我國商業銀行不愿意做再貸款,因為這等于了它們的蛋糕。但為了支持房地產業和經濟,從發展金融業的長遠目標和與國際金融機構接軌的角度出發,這是必須要走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