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10月26日向天瑞儀及其董事長劉召貴、總經理應剛以及時任財務總監吳照兵下發了通報批評分。據公司于4月27日披的《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公告》以及《2021年年度報告》,公司的控子公司雅安天瑞水務有限公司和安岳天瑞水務有限公司因未能及時取得PPP項目經政府審定的財務決算報告,公司在2021年未確認PPP項目建造收,而是出于謹慎考慮。然而,在2022年,公司采用追溯法對已經完竣工驗收并開始商運的PPP項目進行了調整,確認了建造服務收,調增了2021年年度營業收5.84億元,占更正前營業收的60.95%。同時,公司也對與該建設服務收確認相關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科目進行了調整。

隨后,在6月27日,公司發布了《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補充公告》,公司基于上述會計差錯更正,對2021年前三季度、2022年第一季度、2022年半年度以及2022年前三季度的合并財務報表進行了追溯調整。調增了2021年前三季度、2022年第一季度、2022年半年度和2022年前三季度的營業收分別為3.19億元、4,878萬元、4,878萬元和1.76億元,占更正前當期營業收的比例分別為52.12%、24.83%、13.07%和33.28%。同時,公司也調整了相關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科目。

然而,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因此深所對其進行了通報批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