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了《關于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通知中規定,天津市擬將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由30%下調至20%,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由40%下調至30%。征求意見的時間為2月18日至2月26日。該通知旨在更好地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保障作用,以滿足職工在改善和剛住房需求方面的更好需求。

通知規定,職工購買首套住房時,應支付不低于住房易價格20%的首付款;購買第二套住房時,應支付不低于住房易價格30%的首付款。同時,采用住房抵押擔保方式的,抵押值最高不得超過抵押價值的80%。其他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保持不變,不一致的況以該通知為準。通知自2024年xx月xx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在2024年xx月xx日之前貸款理的按施行前政策執行,之后的按照新通知執行。貸款理日期為貸款銀行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職工貸款申請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