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個地區陸續出臺了“商轉公”政策,為符合條件的購房者提供了福利。蕪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了《蕪湖市商業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實施辦法》,規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允許辦理“2016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發放商業貸款的“商轉公”業務。據該規定,申請人在辦理“商轉公”貸款時,需要確保住房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狀態,并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至12個月。同時,貸款所涉及的房屋必須已取得不產產權證書,且產權明確,可以選擇“先還后貸”或“以貸還貸”兩種方式。

除了蕪湖市,山西省省級機關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也在2023年10月20日發布了《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自2018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20日期間,購房者可以申請將商業住房貸款轉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此外,重慶、黑龍江哈爾濱、江蘇徐州、江蘇鹽城、江西贛州、安徽蚌埠等地區也支持類似的政策調整,主要包括“商轉公”業務的開放、恢復條件的明確以及相關設施的降低等。

據中指研究院的觀點,“商轉公”政策有助于提高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已購房家庭的貸款利息支出,從而雖然降低了購房本,但單一政策可能無法完全填補房地產市場的預期。因此,需要與其他政策協調配合,以促進房地產市場逐步穩定。這些“商轉公”政策的出臺將為購房者提供更多選擇和便利,也有房地產市場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