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證券行業“看門人”責任 嚴格監管券商合規

債市觀察報道了華安證券因涉三個問題而被安徽監管局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為了證券行業龍年開年第一罰。這三個問題分別是:有關“左江科技”等研報存在制作不審慎形;在人員、網絡安全、融資融券業務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在開展投行業務過程中,存在盡調不充分、把關不嚴,督導不到位形。這些問題違反了多項法規相關條例。華安證券在當天晚間也作出回應,表示將按照監管要求即行整改,加強相關業務控和合規管理,促進公司持續穩健規范發展。另外,該券商因“左江科技”研報制作不謹慎問題,已經被深所出了書面警示函。

這只是今年開年以來多家券商被罰的況之一。在此之前,包括中信建投、國投證券、國泰君安、東興證券、中金公司、萬和證券、中德證券、中信證券等多家券商也因違規行為而被罰。而在吳清上任后,針對5家券商開出了罰單,其中包括申萬宏源證券、平安證券、招商證券、中山證券、華安證券。這些罰單的出臺意味著監管層對于券商等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的監管要求越來越高。

從2020年開始,監管機構就對實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越來越重視。此前的刑法修正案明確將保薦人作為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的犯罪主,適用該罪追究刑事責任,最高可判10年有期徒刑。這一舉措意味著對中介機構的責任和風控要求出現了一道涇渭分明的提升要求。吳清在擔任機構監管部副主任、中國證監會風險置辦主任期間,推置了多家違規證券公司,給市場留下了作風強悍的印象,被稱為“券商屠夫”。因此,未來監管層對券商等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的監管要求將會越來越高,中介機構的執業水平也將面臨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