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選擇買基金而不選擇自己炒的原因主要有三種:沒有時間、沒有能力、沒有足夠的資金。因此,他們希依靠專業的基金公司和基金經理,幫助他們選擇優質的投資標的,并且負責有效的風險控制。

雖然投資者理解投資存在風險,但他們也期基金經理能夠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其中風險控制是其中之一。風險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倉位控制、規模控制、向投資者進行風險提示和投資教育等。

對于基金經理葛蘭的能力,我并不懷疑。在2021年一季度,在醫藥估值已經高估的時期果斷賣出,這一作足以證明的能力。如果對市場看好,不會如此果斷地賣出。

然而,在這種況下,選擇繼續大力宣傳和營銷,在某寶上準推送給投資小白群,以短期高收益為餌,推他們購買高風險的單一行業主題基金,且始終不控制規模。規模是一把雙刃劍,當葛蘭選擇了輕松“躺賺”的方式時,跌落神壇只是時間問題。

選擇基金實際上就是選擇基金經理,除了看他們的能力,更重要的是看他們的人品。葛蘭一方面果斷賣出止盈,另一方面卻要求投資者長期持有,并堅持定期投資,沒有采取任何主控制規模的行。可以說,葛蘭備能力,但缺乏人品。投資者必須為自己選擇錯誤的基金經理負責,而葛蘭也必須為自己的貪心行為和試圖獲取不應得收(超額管理費)負責。

因此,作為基金經理,不能以投資者自的選擇為由來逃避責任。他們應該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包括風險控制和提供誠信的投資建議。投資者也應該在選擇基金時更加審慎,除了關注基金經理的能力外,也要考慮其人品和是否能夠保護投資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