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職工養老金和城鄉居民養老金的本質不同。盡管名稱相同,但實際上它們的基礎和運作方式完全不同,因此不能將它們放在同一起跑線上進行比較,二者之間存在巨大的差距。

首先,參保個人在選擇上存在限制。個人只能選擇參加一種養老保險,無法同時雙份待遇。而選擇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可能會獲得較低的養老金水平。

其次,繳費水平和賬戶總額對養老金的影響也很大。每年繳納較低標準的人會導致個人賬戶總額較低,進而導致養老金偏低。雖然打破繳費上限的年限較短,但整繳費金額仍然較低。

與低收的選擇和基礎養老金也有一定關系。由于低收經濟條件一般,他們往往選擇最低標準繳費。因此,退休后獲得的養老金待遇會相對較低,這與全國絕大多數地區基礎養老金較低有關。

另外,部分地區的基礎養老金較高。例如,上海、北京等地區的基礎養老金能夠達到1000多元的水平。然而,全國絕大部分地區的基礎養老金較低,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相比存在較大的差距。這也是造城鄉居民養老金水平差異的原因之一。

綜上所述,城鎮職工養老金和城鄉居民養老金之間存在著本質上的差異。這些差異主要來自于參保個人選擇的限制、繳費水平和賬戶總額對養老金的影響、低收的選擇以及部分地區基礎養老金較高的況。因此,我們需要重視這些差距,并采取相應的措施來改善城鄉居民養老金的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