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達財經從上海海匯律師事務所票索賠專業律師吳立駿獲悉,該律所代理的投資者起訴國華網安證券虛假陳述責任案件已在一審中獲勝。據判決書顯示,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國華網安在其《2021年度業績預告》中做出的預測信息與實際業績存在重大差異,預測的凈利潤大幅提升的況實際上是虧損的,構多型虛假陳述。因此,該預測信息不預測信息安全港制度的庇護。

國華網安在2022年4月28日發布了《2021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對原先的凈利潤預測進行了修正。據庭審中的確認,國華網安虛假陳述的實施日為2022年1月26日,更正日為2022年4月28日。被告虛假陳述的基準日為2022年6月8日,基準價為10.18元/

據判決書和相關法律規定,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決:被告國華網安應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賠償各原告的損失;被告黃翔、李琛森、陳金海應對國華網安的債務向原告張彬、洪宇、張銀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各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被駁回。

對此,上海海匯律師事務所票索賠專業律師吳立駿表示,投資者如果因上市公司的不當行為而遭損失,可以依法進行索賠。對于在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4月27日持有國華網安票的投資者,可以通過公號"雷助吧"(雷助碼:01)報名參與索賠,無需支付任何費用。

據天眼查的信息顯示,國華網安存在469條天眼風險信息,還有1條法律訴訟信息和63條涉訴關系信息,其中1條為立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