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資產轉讓易是指據法律規定,將國家對企業的出資所形的權益轉移給其他個人或單位的過程。該流程包含一系列步驟,需要依次按照規定進行辦理。

首先是決議階段。在這一步驟中,需要經過決議或批準,對轉讓事項進行決策。

第二步是清產核資及財務審計。在這一階段,需要對資產進行清產核資,并進行財務審計,以確保資產的真實和有效

接下來是評估階段。在這一步驟中,需要對資產進行評估,以確定其價值。

然后是公告階段。在這一階段,需要發布掛牌轉讓公告,進行信息披

在選擇讓方階段,需要據一定的標準和程序,選擇合適的讓方。

簽訂合同是下一步。在這一階段,轉讓方和讓方需要簽訂國有資產易合同。

接下來是審批備案階段。在這一步驟中,需要對易進行審批備案。

最后是產權變更登記階段。在這一階段,需要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確保易的合法和有效

理轉讓申請階段,轉讓方需要自行或委托易中心經紀會員向相關機構提所需材料。轉讓方應對提的材料的真實、完整和有效負責。易中心對產權轉讓申請進行登記,并向轉讓方發出《國有資產轉讓申請理通知書》。

在信息披階段,易中心據相關規定進行信息披,并發布掛牌轉讓公告。

在意向讓方申請登記階段,意向讓方需要在公告期易中心提相關材料。易中心對意向讓方進行登記和齊全審查,并將登記況及審查意見告知轉讓方。

簽約階段況進行態報價轉讓或其他方式組織實施產權易活易完后,讓方需要按約定支付易價款和易服務費用,并向易中心支付相關費用。易中心將出《國有資產易憑證》。

國有企業改制的流程步驟包括審計和資產評估、制定方案、方案報批、信息公示、改制審批、轉變職工份和資產置、易鑒證和變更登記。

在審計和資產評估階段,企業需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資產清查審計和資產評估。

制定方案階段,需在資產評估基礎上制定企業改制方案和職工安置方案。

方案報批階段,需提相關方案并經過決策層和主管部門的批準。

信息公示階段,轉讓方需將相關材料到產權易中心登記,并進行公告登記。

改制審批階段,經公告確定讓方和讓價格后,需進行協商并報政府部門批準。

轉變職工份和資產置階段,需辦理職工國有份的退出和相關手續。

易鑒證階段,轉讓方和讓方在產權易中心簽訂轉讓合同,并進行資產割和價款結算。

最后是變更登記階段,需辦理國有資產變或注銷、工商注冊或變更登記、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的更名過戶等手續。

總的來說,國有資產轉讓和國有企業改制的流程步驟繁瑣,需要按照規定進行逐步辦理,確保易的合法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