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4日晚間,國投中魯發布了一份公告,宣布收到了一份《行政罰決定書》,決定對公司進行警告,并以100萬元的罰款。此前于2022年5月10日,公司還公告稱收到了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由于涉嫌信息披違法違規,公司目前正于立案調查之中。江蘇勝衡律師事務所主任宋聯民,一直從事證券索賠案件代理工作,提醒投資者注意,經查明,國投中魯存在以下違法事實:公司未在2017年至2020年的年報中披相關的《合作協議》,導致相關的定期報告存在嚴重。宋聯民也表示,如果在2018年3月29日至2021年12月3日期間購買了國投中魯(600962)票,并且在2021年12月4日晚間的收盤時仍然持有該票的投資者,有通過訴訟獲得賠償。

宋聯民指出,事實上,國投中魯的信息披違法違規并非首次。2022年1月26日,北京證監局出了《關于對國投中魯果份有限公司采取出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和《關于對張繼明、金晶采取出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2年4月30日,國投中魯發布了2022年第一季度報告,報告顯示該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凈利潤為791.8萬元,同比增長376.54%;扣非凈利潤為287.9萬元,同比增長279.22%;凈資產為8.019億元,同比減3.81%;營業收為3.342億元,同比增長8.05%。

信息披是連接上市公司和投資者之間最重要的環節,也是投資者了解上市公司治理結構、財務狀況和經營管理的主要渠道,對投資者的決策有重要意義。由于國投中魯涉嫌披違法違規,損投資者可以據法律規定進行索賠。宋聯民表示,損投資者應該積極主參與索賠,才有可能獲得賠償的機會。法院會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則,符合索賠條件的損投資者可以尋求專業人士的幫助,以免錯過索賠機會。證券索賠是有法律依據的,并且有一整套索賠計算公式。這些公式是據2022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于審理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而制定的。但是,如果投資者在索賠條件(證券虛假陳述的實施日到揭日)反復買賣票,則獲得的賠償金額可能低于實際損失。如果賣出的票主要集中在揭日之后,或者一直持有票,則獲得的賠償金額可能更接近實際損失。此外,由于價走勢的因素被納計算公式,理論上存在獲得的賠償金額高于實際損失的可能

索賠金額并不一定等于實際虧損金額,的計算需要據投資者的買時間、價格、數以及賣出時間、價格、數等來進行。一旦收到投資者的對賬單,江蘇勝衡律師事務所將盡快為投資者進行計算,并反饋結果。宋聯民之前功辦理的民索賠案件包括:三房巷、寶利國際、億晶電、祥源文化(趙薇)、貴酒(匹凸匹、巖石)、順特鋼、中安消、上海普天、新綸科技(新綸新材)、長園集團、奧瑞德、龐大集團、飛樂音響、濟南高新、雅百特、中兵紅箭、香溢融通、金正大、圍海份等一系列民索賠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