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5月18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正式掛牌之后,其派出機構——各省份及部分城市的金融監管局,將在2023年7月20日統一掛牌。這一消息是經濟觀察網的數位知人士在2023年7月的。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是在原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基礎上所組建的。此前的中國銀保監會的機構質是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而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的機構質已明確為國務院直屬機構,工作人員納國家公務員統一規范管理,執行國家公務員工資待遇標準。國務院的組織機構質多樣,包括國務院辦公廳、外部、國防部、中國人民銀行等26個“國務院組部門”,以及海關總署、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等14個“國務院直屬機構”。國家金融監管總局還將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控公司等金融集團的日常監管職責、有關金融消費者保護職責,以及中國證監會的投資者保護職責,劃其中。知人士稱,公安部門或將派駐工作人員與國家金融監管總局一道合力打擊金融類犯罪,以保護金融消費者及投資者的權益。至于公安部門的擬派駐是否會為選擇方案之一,國家金融總局的工作人員稱,這只是可能的選擇方案之一。在打擊證券類犯罪,保護投資者權益方面,中國證監會組織力量較強,經驗頗為富,證監會部設有稽查總隊,職責是“承辦重大、急案件,以及上級批辦的其他案件”;同時,公安部還有證券犯罪偵查局,并下設第一、第二、第三分局,分別派駐北京、上海、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