矚目的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的“三定”方案已經正式發布。據中國機構編制網于11月10日發布的《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職能配置、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將設立1名局長和4名副局長,并設立114個司局級領導職位。相較于之前的“26+1”配置,新的方案中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將設立27個機構和1個機關黨委,新設立的機構包括科技監管司、金融機構準司和行政罰局等,以實現全方位的監管。分析人士指出,“三定”方案進一步明確和細化了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并標志著其件配置的基本完,未來將正式進常態化運行,擴大監管范圍,不僅限于證券易。行政編制方面,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設有910名行政編制,其中包括1名局長和4名副局長,以及114名司局級領導(包括首席風險、首席檢查、首席律師、首席會計師各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機關紀委書記1名)。與此形對比的是,原銀保監會的機構編制人數為925名,設有1名主席、4名副主席和107名司局級領導(包括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機關紀委書記1名,首席風險、首席檢查、首席律師和首席會計師各1名)。目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的領導配置為“一正四副一紀檢監察組組長”,局長為李云澤,副局長分別為曹宇、周亮、肖遠企、叢林,紀檢監察組組長為王陸進。據“三定”方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可以概括為兩個方面的加強,第一是職能轉變。加強和完善現代金融監管,轉變監管理念和方式,堅持合法和非法并重,不斷提升監管的前瞻和有效,加強中央和地方監管的協同作用,消除監管的空白和盲區,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力度,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金融風險的底線。第二個方面是加強金融監管部治理,強化對權力運行的有效制衡,規范政策制定、市場準、稽查執法、行政罰和風險置等工作流程,強化對重要崗位和關鍵環節的監督和制約,打造一支政治過、專業湛、廉潔正直的監管團隊。浙江大學國際聯合商學院數字經濟與金融創新研究中心聯席主任、研究員盤和林指出,“三定”方案進一步明確和細化了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標志著其件配置的基本完,未來將正式進常態化運行,監管范圍也將擴大至證券易以外的金融領域。最值得關注的是,將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未來金融執法將備更強的力量,對金融犯罪的打擊勢必將達到新的高度。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的“三定”方案明確了15項監管職責。包括對除證券業以外的金融業進行統一監督管理;開展系統研究,參與制定金融業改革發展戰略規劃;統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依法對銀行業機構、保險業機構、金融控公司等實施準管理;依法對銀行業機構、保險業機構、金融控公司等進行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統一編制銀行業機構、保險業機構、金融控公司等的監管數據報表,并按照國家規定發布,履行金融業綜合統計相關職責;負責銀行業機構、保險業機構、金融控公司等的科技監管,并建立科技監管系;對銀行業機構、保險業機構、金融控公司等進行穿式監管,并制定權監管制度;建立金融稽查系,除貨幣、支付、征信、反洗錢、外匯和證券期貨等領域外;建立銀行業機構、保險業機構、金融控公司等的恢復和置制度;牽頭打擊非法金融活,并建立非法金融活監測預警系,組織協調、指導和督促相關部門和地方政府依法進行非法金融活的防范和置;指導和監督地方金融監管相關業務工作,按照建立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地方派出機構為主的地方金融監管制要求;負責對銀行業機構、保險業機構、金融控公司等與信息技服務機構等中介機構的信息科技外包等合作行為進行監管;參與制定金融業相關國際組織和國際監管規則,開展對外流和國際合作;完黨中央和國務院辦的其他任務。新設立的科技監管司等機構以及不再保留的銀保監會為了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設機構的焦點。據“三定”方案,相較于之前的“26+1”配置,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將設立27個機構和1個機關黨委。盡管機構數量只增加了1個,但機構設置上有多項變化。這27個機構分別是辦公廳(黨委辦公室)、政策研究司、法規司、統計與風險監測司、科技監管司、公司治理監管司、普惠金融司、金融機構準司、大型銀行監管司、份制和城市商業銀行監管司、農村中小銀行監管司、財產保險監管司(再保險監管司)、人保險監管司、資管機構監管司、非銀機構監管司、銀行機構檢查局、保險和非銀機構檢查局、機構恢復與置司、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打擊非法金融活局、稽查局、行政罰局、審司(黨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國際合作司(港澳臺辦公室)、人事教育司(黨委組織部)、財務會計司、黨建工作局(黨委宣傳部)。其中,科技監管司、金融機構準司、行政罰局、黨建工作局(黨委宣傳部)等為新設立的機構。科技監管司的主要職責是制定相關信息科技發展規劃和信息科技風險監管制度,并組織實施,承擔網絡安全、數據安全、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監管等工作,推數字化和信息化建設。行政罰局負責行政罰案件審理等工作,提出審理意見,組織聽證和集討論,送達行政罰決定并執行。招聯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認為,此次“三定”方案中有幾個變化值得關注,新設立的科技監管司和資管機構監管司反映出監管對科技監管和資管機構監管的重視和加強。以科技監管司為例,在金融科技快速發展和金融機構數字化轉型加速的背景下,加強對金融機構科技領域和科技應用方面的監管非常切合實際,有重要的現實意義。據了解,該規定將于2023年10月29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