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最近公開征求意見,發布了《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3年版)(征求意見稿)》,旨在進一步優化資本項目外匯業務管理,簡化業務流程,為企業等主辦理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提供便利。這一意見稿涉及到進一步優化外匯業務管理,持續提升資本項目外匯業務的便利程度。其中包括取消境外直接投資(ODI)前期費用限制,簡化辦理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RQFII)資金匯出手續的相關要求,明確多筆外債共用賬戶的相關要求,取消外債異地開戶核準等。

國家外匯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我國已有超過90%的資本項目實現了不同程度的開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也取得了積極進展。”目前,我國金融市場開放已經涵蓋了票、債券、商品期貨等領域,各種投資渠道如滬深港通、債券通、互換通、“境理財通”試點和基金互認等也在不斷拓展。我國金融市場的雙向開放模式以合格機構投資者制度、互聯互通機制和境外投資者直接市為主,一級市場開放水平不斷提高,許多二級市場已不存在匯兌限制。據國家外匯局的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6月末,外資持有境證券市值較2017年末增長了1.8倍。

中銀證券全球首席經濟學家管濤認為:“我國金融服務業負面清單已基本清零,并實現了準前國民待遇。”雖然當前我國金融易開放仍然屬于管道式開放,但額度管理已經逐漸淡化,主要的金融子市場都有外資進渠道,使得資金流通更加便利。管濤指出:“我國金融易開放雖然時間不長,但開放果依然非常顯著。”

為推進境外上市、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境證券市場等,外匯管理法規修訂工作正在穩步推進中。國家外匯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穩步擴大金融領域制度型開放,著力提升資本項目開放的質量,吸引更多外資金融機構和長期資本來華展業興業。該負責人還表示,將進一步強化開放監管能力建設,統籌金融開放和安全,進一步完善外匯市場“宏觀審慎+微觀監管”的管理框架,嚴厲打擊外匯違法違規活,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金融風險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