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9日,綏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經偵大隊接到北林區居民石某等人的報案,稱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綏化分公司涉嫌非法集資。經過調查,發現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綏化分公司立于2014年11月24日,公司主要負責人劉某、房某達等人在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況下,聘請了大量業務員,并采取了廣告宣傳、電話推銷、門店招攬等方式,承諾高額回報(年息在6%至13%之間)來推銷理財產品。他們非法吸收了來自北林區居民的投資款達2.6億余元,截至案發時,未兌付的投資款約為3,786萬余元,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經過大量的調查取證和核實工作,2020年11月11日,北林分局對劉某、房某達進行了刑事拘留。隨后,2020年12月,對馬某某、夏某某、張某某、曲某某等24名公司業務員也采取了強制措施。最終,該案于12月25日被北林分局移送給北林區人民檢察院進行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