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商務部的數據,截至2024年初,國家層面已累計推廣349項自貿試驗區制度創新果。然而,自貿區在發展中存在一些問題,包括對服務貿易的探索創新相對不足,金融領域創新效不及預期,風險管控系尚待完善,制度創新邊際效用遞減,且呈現同質化、碎片化特征,部分創新經驗在復制推廣過程中難以落地。這些問題需要引起重視。

雖然自貿試驗區制度創新果累計達349項,但在新簽訂的FTA中占比仍有待進一步考量。與印太經濟框架等非傳統FTA相比,自貿試驗區還存在差距,需要加強改革以實現更好的效果。

在肯定績的同時,還應關注應該實現而沒有實現的改革。自貿區十年來對國家級制度紅利的浪費是令人震驚的。在全球經貿規則系發生質的變化的十年間,自貿區仍在原地修修補補,需要更加積極主地適應變化。

京津冀自貿試驗區范圍,平臺功能完善,貿易投資形態多樣,市場主需求富,為對接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提供了富改革試驗場景。然而,三地還需要加強國際規則與國規制的協調,加強自貿試驗區制度型開放一致,加強制度創新與技創新的兼容。這些方面的加強將有助于自貿試驗區的進一步發展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