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溫的立冬日,北風凜冽地吹著,仿佛在向我喊回去。隨著互聯網金融的蓬發展,網貸平臺不斷涌現,然而自2018年6月以來,P2P網絡借貸平臺的風險頻頻發,嚴重侵害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擾了市場經濟秩序。雖然目前專項整治工作已經基本結束,網貸平臺已經基本清零,但仍有超過8000億的資金未能回收。現在,雖然P2P平臺已經全部清零,但仍有大量遭損失的投資者在苦苦討債。一場大型的互聯網金融創新不應該數投機者獲取不當暴利的盛宴,更不該讓大量普通老百姓淪為犧牲品。最好的解決方式是由國家先墊付退還給騙人的本金,這些詐騙分子往往存在多年后才到打擊,甚至起初還有政府員為其站臺,國家理應負起責任,為打擊網貸不力買單。然而,目前有些地方政法機關錯誤地將明顯是詐騙行為的P2P網絡借貸平臺當作非法吸金和傳銷行為理,只顧抓人扣款,而不將贓款退還給騙的投資人。現在正是呼喚國家保障騙投資人權益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