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瓜多爾時間2月15日,厄瓜多爾總統諾沃亞簽署了第166號行政令,批準了厄瓜多爾-中國自由貿易協定。據厄瓜多爾憲法規定,國際文件必須由總統簽署或批準。中國是厄瓜多爾的第二大貿易伙伴。自2023年5月11日,中厄兩國正式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厄瓜多爾為中國的第27個自由貿易伙伴。在協定簽署后,兩國將分別按照各自國法律審批程序進行相關程序。2023年10月12日,厄瓜多爾憲法法院宣布該協議符合憲法。隨后,2024年2月7日,厄瓜多爾國民議會批準了與中國的自由貿易協定。據協定中的貨貿易關稅減讓安排,中厄雙方將分別對90%的稅目相互取消關稅,其中,約60%的稅目在協定生效后立即取消關稅。厄瓜多爾生產、外貿、投資和漁業部部長表示,厄中自由貿易協定在總統批準后將由外部送中華人民共和國。經過兩國的批準過程,該協議將在60天生效。來源:央視新聞 K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