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雖說是個小稅種,但是里邊的學問可不小。某公司支付給員工薪酬132萬元賬經費未花,稅局認為有逃避繳納印花稅嫌疑。大家都要好好看看這個案例福利領取:私信“EXCEL”。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和經濟往中書立、領、使用的應稅經濟憑證所征收的一種稅。對于技合同,應當按合同所載價款、報酬、使用費的金額依率計稅。但對合同約定按研究開發經費一定比例作為報酬的,應按一定比例的報酬金額計稅花。

在此案例中,該公司將支付給托方研發人員工資報酬填免征項目經費欄,未印花稅。稅務機關認為不能將132萬元計研究開發經費以逃避繳納印花稅。稅務機關認為當事人雙方應當明確寫明合同研究開發經費的總金額,以及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來源,如果是合作開發,應明確雙方分擔經費的數額并在合同中分別寫明。

對于印花稅的申報繳納作方法,可以采取應稅憑證花納稅、大額稅額開票征收、頻繁業務匯總申報等方式。納稅義務人應在應納稅憑證書立或者領花納稅。申報納稅期限據不同況而定,例如一般憑證即時花、資金賬簿按年計繳、匯總繳納按月申報等。

2018年5月起,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對營業賬簿減免印花稅,對資金賬簿減半征收印花稅。印花稅的申報繳納方式和優惠政策都需要注意,以避免涉稅風險和對公司發展的不良影響。

因此,合同約定的明確和繳納方式的正確對于印花稅的申報繳納非常重要。企業應據相關法規和規定,合理約定研發經費和報酬的條款,并遵守申報納稅的期限和方式,以確保合規運營和稅務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