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近日發布了《關于調整部分住房公積金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包括了三項重要容。首先,針對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況,最高可貸額度將從目前的30萬元/人、60萬元/戶提高至50萬元/人、100萬元/戶。據《通知》中的政策解讀,只有滿足以下條件的職工家庭才能這一政策:在南京市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面積不超過40平方米,全國范圍只使用過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并已結清。其次,加裝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支持范圍將得到擴大,并且提取手續也將更加簡化。職工及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來支持雙方父母為自住住房加裝電梯,不再需要提供加裝電梯相關費用發票、政府補憑證材料和《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等材料,而是需要提供施工許可手續等相關材料辦理備案。提取時間將在施工許可手續批準后的一年進行,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個人實際支付的加裝電梯費用。第三,南京市關于優化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款規定的實施細則的期限將延長至2025年12月31日。購買存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款的流程將改為買方直接將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約定的資金監管賬戶,賣方無需共同到場辦理手續。《通知》明確,自2023年12月1日起生效,與之前規定不一致的相關政策將按照本通知執行。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也將自2023年12月1日起按照調整后的貸款政策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這一系列的調整將為南京市的購房者和住房公積金用戶帶來更多便利和支持。(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