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北京證監局對中國醫藥及其公司前董劉清源采取行政監管措施,并發出警示函。此舉是因為公司及其負責人未能及時披子公司的司法信息。經調查發現,2021年1月31日,中國醫藥收到了子公司河北通用醫藥有限公司相關案件的立案通知和傳票。當時,連續12個月的累計涉訴金額占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比例已超過10%,但公司沒有及時披這一況。直到2021年4月14日,公司才對累計訴訟和仲裁況進行了披

河北通用醫藥有限公司原名為河北金侖醫藥有限公司,主要從事藥品和醫療械的批發業務。2018年,中國醫藥以7.5億元的價格購買了金侖醫藥70%的權,使金侖醫藥為央企員單位而不再是民營企業。2017年,該公司的營業收為23.5億元,凈利潤為7500萬元。

北京證監局指出,中國醫藥的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劉清源作為當時的董,沒有履行其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因此需要對公司的違規行為負責。因此,北京證監局發出了警示函,并將相關況記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要求公司及其負責人加強對證券市場法律法規的學習,并切實履行信息披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