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時代的進步,地攤經濟在如今呈現出多元化的類型和業態,例如“非集市”、“后備廂集市”、“網紅市集”等。這不僅是城市的一道新風景,也是一種有效解決部分市民就業和提振消費活力的微創新。然而,地攤經濟也帶來了通妨礙、環境污染和噪音擾民等問題。近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回復了省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閉會期間部分代表關于地攤經濟的建議。據悉,該省將加大對早夜市攤點場所或臨時疏導點配套設施的投,促進規范有序的早夜市攤點場所,營造文明健康和諧有序的經營環境。為了加強和規范城市早夜市攤點場所的市容秩序、環境衛生和市場安全管理,促進經濟繁榮、激發城市活力、增進城市文明,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品質化、多元化、便利化消費需求,省住建廳今年上半年聯合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早夜市攤點場所管理的通知》,要求從優化配套服務、強化安全監管、加大污染管控、完善長效機制四個方面貫徹落實。對于部分省人大代表提出的關于地攤經濟的建議,省住建廳表示將積極借鑒,并督促指導各地城市管理部門與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切協作,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城市早夜市攤點場所的市容秩序、環境衛生和市場安全管理。通過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按照政府主導、屬地管理、依法規范的原則,會同有關部門引導流攤販在指定區域、規定時段從事經營活,依法加強規范有序管理。對早夜市攤點實施細化管理,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妨礙通,不污染環境,不噪音擾民,以保證市場安全平穩有序。加大重點時段、重點區域監管力度,及時消除各類安全患。同時,不斷完善配套設施,增加早夜市攤點場所或臨時疏導點的配套設施投,包括消防安全、環衛作業、垃圾污水收集理、燈照明、通安全標牌標識指引、公共廁所、非機車停放等設施,實行常態管理和衛生保潔,促進早夜市攤點場所規范有序。此外,充分發揮市場監管、城市管理投訴舉報熱線和平臺的作用,暢通投訴舉報渠道,積極化解矛盾糾紛。對涉及流攤販違法違規行為等方面的投訴舉報,要及時置,加大維權力度,降低維權本,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營造文明健康和諧有序的經營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