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宏生,1989年創立了創維數碼公司。2000年,創維數碼在中國香港主板上市,為一家上市公司。2001年,創維彩電年銷售額突破70億元,進中國彩電業前三名。然而,2004年11月,黃宏生在中國香港廉政公署“虎山行”行中被捕,并于2006年7月被裁定串謀盜竊及詐騙上市公司資產等4項罪名立,被判6年監。這讓人們想要弄清楚,黃宏生作為創維數碼的大東,他怎麼可能會有盜竊和詐騙公司資產的行為呢?事實上,黃宏生曾經挪用了公司一筆4800余萬港元的資金,用于投資他在海南的地產項目。在使用這筆資金之前,創維數碼董事會曾進行了討論,并有一位董事提出反對意見,但是黃宏生仍然做出了挪用資金的決定:“賺了錢與創維數碼分,賠了錢由個人承擔損失……”如果黃宏生在創維數碼的持比例較低,挪用資金的事件可能會被阻止,他也不會遭的災難。這個案例表明,公司在進長期后,發展速度明顯加快,對資金和財富的求可能導致冒進和決策失誤,這將給公司帶來災難的后果。

為了避免這樣的錯誤,保證大東的控地位,并使其他東團結起來有制衡作用是非常重要的。當公司度過早期的創業階段后,產品、技和市場已經備了一定的基礎,團隊也在長,這時候老板可以釋放部分的權利,并將一些瑣碎的管理事務委托給下屬,從而有更多時間來規劃公司的戰略發展,整合資源和理社會關系,以提高公司的運行效率。在這個階段,公司可能需要對核心員工進行權激勵,甚至需要進行權融資,這意味著控制權逐漸轉讓。因此,在進行這些作時,建議企業老板要尋求專業的權咨詢團隊的建議,以確保公司的運營安全進行。

長期,公司權架構的總設計原則是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一個中心是以大東為中心。理想況下,公司在完權激勵后,在實施對外權融資之前,大東仍然可以保持控地位,即持51%以上;如果存在像阿里這樣聯合創始人數量較多的況,則需要確保大東通過讓其他東的投票表決權、一致行協議等方式掌控51%以上的表決權。兩個基本點是大東和二東的份比例存在相當的梯度,其他所有東聯合起來可以對大東進行制衡。這種設計可以避免二東爭奪控制權的況,并防止大東獨斷專行,有利于公司實現對外融資。因此,長期的權架構設計原則現了所有權控制與制衡之間的辯證關系。

然而,在創業的道路上充滿變數,為了避免不必要的創業絆腳石,最好的辦法是尋求專業權咨詢公司的幫助,進行權架構的長遠規劃。只有合理設計和管理權架構,才能確保公司在安全的環境下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