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吉林長春發生了一起引起爭議的事件。一名子購買了一條,在回家后發現不太適合自己,于是決定返回商場要求退貨。然而,的退貨要求被老板一口拒絕,并且老板的拒絕理由似乎站得住腳:他需要為他人負責。這個事件在網上引起了熱議,大多數人都支持店老板的決定。

有人將這個事件類比為自己購買了一把牙刷后發現不適合,然后要求退貨。但是,不管是牙刷還是,由于其特殊,一旦購買者拆開包裝,商品就無法退貨。無法證明商品是否被使用過,如果不小心出現了衛生問題,最終要承擔責任的將是商家。因此,商家不愿意承擔這樣的風險是可以理解的。

購買子如果在店仔細查看,最多只能在手上試穿一下,看一下款式。如果回到家后發現不適合,那麼就很難解釋清楚了。商家接退貨退款的話,一旦有人因為購買了這樣的而染上疾病,商家將面臨嚴厲的罰。所以無論是從公共安全還是個人角度考慮,商家都不能接退款退貨。

在與商家涉后,子看到商家始終不肯妥協,到惱怒,丟下商品扭頭就走,并且還說:“以后再也不來你這買東西了。”但是是否曾經站在商家的角度思考過呢?如果購買到了別人可能穿過的,會作何想呢?值得一提的是,在這個事件在網上引起了爭議后,竟然有一部分人支持子退貨,是否這些人是在胡攪蠻纏,還是真的認為子的做法是正確的,只有他們自己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