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持續低迷,救市之法備關注。在10月的一篇文章中提到,國市救市亟需長期養老金的介。11月8日,《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正式推出,11月25日,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深圳等36個城市正式啟試點運行。這意味著國外盛行的個人養老金機制正式在國落地推廣。現在我們來理解并分析一下這一養老金制度的價值和存在的問題。

首先,我們來考慮該制度的目的價值。社保養老金不敷出,而三年期的公募養老基金更像一個營銷噱頭,國缺乏新增的長期投資資金,個人養老金則非常匹配。其次,經濟增速減緩,居民儲蓄率逆向上升,老百姓安全意識不斷增強,為了推居民投資熱,養老金制度是很好的激勵機制。此外,養老金繳費金額可抵個人所得稅,因此將提高個人收現金流,有利于刺激居民短期消費。

國養老金制度相比,盡管從投資自由配置、資金封閉期限、資金提取規則等方面相似,但有一個差異是國養老金賬戶是由個人及企業按比例共同繳納,可以理解為是企業為員工提供一種額外福利,而目前國個人養老金賬戶由個人自己繳納,需要從薪資或積蓄中支付,因此并沒有使員工獲得額外福利,反而影響了短期的現金結余。因此,該制度對于高收更有利,對于低薪收者則吸引力不足。

此外,個人養老金辦法中的一些細節仍需要留意。首先,個人養老金賬戶的投資范圍基本限于開戶銀行的投資范圍。因此,在選擇開戶銀行時,需要考慮銀行的理財能力和代銷品種的多。總來看,投資品種的范圍肯定不如目前銀行、券商、基金、私募和保險等多渠道的廣。其次,各家銀行養老金理財產品目前正于審批申報過程中。針對養老金賬戶,各家銀行都在申報養老類理財產品,這類產品投資周期較長,以穩健投資為主,相信未來將是個人養老金賬戶可選擇的重要產品配置。此外,養老金賬戶缺乏管理人角,個人自己決策可能導致賬戶選擇高風險產品,造賬戶虧損。更為合理的是提供類似于FOF或組合類產品,個人只需要選擇一個產品購買,由管理人進行有效的資產配置,從而確保產品長期穩健收益。

在繳納個人養老金方面,每年最高繳納12000元個人養老金,每年可減免個稅360元至5400元。養老金的領取是有上限的,即賬戶余額。此外,領取時需要繳納3%的所得稅。對于高收者來說,該方案更有利。

最后,個人養老金賬戶的保障機制仍存在不確定。個人養老金賬戶屬于銀行二類戶,如果發生銀行倒閉,則按照存款保險條例最多償付50萬元。雖然個人每年至多繳納12000元很難達到50萬元上限,但如果在該行有其他存款,則可能存在一定的風險。因此,在選擇銀行時,要考慮其實力。

總的來說,個人養老金制度的推出是有益的,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細節需要留意。只有不斷完善和改進,才能使該制度更好地為人民群眾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