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已于12月1日正式開始。然而,近期有市民收到了因為錯誤填報個稅附加扣除產生的補繳稅款及滯納金追溯時間最早可到2020年度。一些市民表示,他們在今年五月份完了個人匯算清繳,卻在上個月被通知填報錯誤,還產生了一筆滯納金。武漢市民趙士就是其中之一,收到稅務機關的短信通知,發現在2022年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存在錯誤填報,不僅要補繳稅款差額,還要承擔滯納金。

士找到了錯誤填報的原因,在教育專項附加扣除中填寫了申報信息,但沒有獲得教師資格證書。類似趙士的況并不見,近期有部分市民被通知補繳稅款,并被收取了滯納金。造“超額”填報錯誤的原因有多種,除了填報時弄錯證書的生效時點,還有與他人共同填報專項附加扣除超比例的況。

稅務機關針對納稅人專項附加扣除進行大數據分析,發現錯誤填報尤其是“超額”填報的況,并通過短信、電話等方式提醒納稅人自查。稅務相關人士指出,當收到通知時,可能是專項附加扣除填報金額與其他納稅人的填報金額合計超過了規定標準。納稅人應該及時查看填報信息,按要求補繳稅款及滯納金,并準確修改專項附加扣除申報況,以避免再次出錯。

個稅滯納金是一種罰款,按天加收。如果補繳金額高、拖欠時間長,滯納金可能高達近萬元。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稅務機關在三年可以追征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五年。一些市民對滯納金的收取提出異議,認為審核通過后再來追討并收取滯納金是否合理。稅務相關人士表示,個稅滯納金不能直接免除,但可以通過行政復議等方式解決問題。

此外,納稅人的納稅申報況納個人信用管理,不按規定補繳差額稅款和滯納金會影響個人信用。如果確認填報錯誤,納稅人可以通過以下步驟進行糾正:首先,登錄個人所得稅APP,在“我要辦稅”頁面點擊“專項附加扣除修改和作廢”。然后,找到要修改(作廢)的年份和信息。核對相關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是否正確,如果有誤,點擊修改或作廢。如果填報金額合計超過規定標準,點擊“修改設置扣除比例”,選擇正確的扣除比例,最后確認修改即可。完專項附加扣除的修改或作廢后,如果涉及以前年度匯算數據更正,還需進行相應的更正申報。

總之,個人所得稅附加扣除錯誤填報會引發補繳稅款和滯納金,納稅人應及時糾正錯誤填報信息,避免產生額外費用和信用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