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于12月1日正式開始,但近期一些市民卻意外收到了因為錯誤填報個稅附加扣除而產生的補繳稅款及滯納金。這些錯誤填報導致的補繳稅款和滯納金追溯時間最早可追溯到2020年度。

市民趙士是其中一位影響的人之一。在今年五月份完了個人匯算清繳,然而上個月收到了主管稅務機關發來的短信通知,告知在2022年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填報存在錯誤,需要補繳三百多元的稅款差額,并承擔23元的滯納金。趙士找到了錯誤填報的原因,之前填寫了教育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但并沒有獲得相應的證書。

士并不是個例,近期有部分市民也收到了補繳稅款的通知,并被收取了一筆滯納金。這些錯誤填報的原因多種多樣,除了像趙士這樣弄錯了繼續教育證書的生效時點外,還有一些人因為與他人共同填報專項附加扣除時超過了規定比例,導致錯誤填報。

稅務機關針對納稅人專項附加扣除進行了大數據分析,發現錯誤填報,特別是超額填報的況,會通過短信、電話等方式提醒納稅人自查。稅務相關人士指出,當收到通知時,可能是專項附加扣除填報金額與其他納稅人的填報金額合計超過了規定標準。納稅人應及時查看填報信息,按要求補繳稅款及滯納金,并準確修改專項附加扣除申報況,避免再次出錯。

值得注意的是,個稅滯納金是一種罰款,按天加收。如果補繳金額高,拖欠時間長,滯納金也可能高達近萬元。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稅務機關在三年可以追征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五年。一些市民對滯納金的追討提出了異議,認為當時都是審核通過了的,為何現在又要追討稅款并收取滯納金。稅務相關人士表示,個稅滯納金不能直接免除,但可以通過行政復議等方式解決問題。

另外,納稅人的納稅申報況納個人信用管理,如果不按規定補繳稅款和滯納金,將對個人信用產生影響。

如果確認填報錯誤,納稅人可以通過以下步驟進行糾正:首先,登錄個人所得稅APP,點擊【我要辦稅】。然后,點擊【專項附加扣除修改和作廢】。接下來,找到要修改(作廢)的年份和信息。核對相關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是否正確,如果有誤,點擊修改或作廢。如果填報金額合計超過規定標準,點擊【修改設置扣除比例】。選擇正確的扣除比例,點擊【確認修改】。完專項附加扣除的修改或作廢后,如果涉及以前年度匯算數據更正,系統會提示更正年度匯算。進“申報查詢(更正/作廢申報)”界面,選擇對應年度,完對應年度匯算更正申報。最后,在“標準申報”界面,點擊【下一步】,直至出現“提示”,點擊【繼續】完申報,如果更正后涉及補繳稅款及滯納金,應同時補繳。